各学院、各部门及各位尊敬的老师:
根据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执行管理的通知》(黔财编【2017】5号)、《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预算指标的通知》(黔教财发【2019】17号)等文件要求,当年预算当年使用,当年使用不完的,原则上不再结转;同时,预算经费执行率9月底前应达到90%,没达到预算执行进度90%的,原则上回收20%。请各联络员及时报告各位领导和相关老师知晓。
计划财务处
2019-09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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