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及各位尊敬的老师:
根据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执行管理的通知》 (黔财编【2017】5号)、《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预算指标的通知》(黔教财发【2019】17号)等文件要求,当年预算当年使用,当年使用不完的,原则上不再结转;同时,预算经费执行率6月底应达到50%、9月底应达到90%,对达不到执行进度要求的,原则上收回相应经费的10%、20%。学校2019年的预算经费已在3月上旬上账,请各学院、各部门、各位尊敬的老师按文件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,及时整理有关票据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经费报销业务。
计划财务处
2019-3-27